12月29日,记者在微博“币圈黄埔军校”看到致歉声明称:“本人曾亮在新浪微博上于2018年至2019年期间发布相关博文和转发文章中存在侵害徐明星名誉权的不当言论,现上述内容已经删除。本人对上述行为深表歉意。”
作者|链得得
来源|链得得
网络非法外之地,近期,微博大V“币圈黄埔军校”发布侵害区块链企业欧科云链创始人徐明星名誉权的案件出现新进展。
12月29日,记者在微博“币圈黄埔军校”看到致歉声明称:“本人曾亮在新浪微博上于2018年至2019年期间发布相关博文和转发文章中存在侵害徐明星名誉权的不当言论,现上述内容已经删除。本人对上述行为深表歉意。”
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了解到,本次诉讼起于2019年,徐明星起诉被告称,自2018年4月起,被告作为“币圈黄埔军校”微博账号的注册用户,通过发布微博文章及微博状态、发起“追踪徐明星”微博话题(下称“案涉微博”)的方式,捏造、散布大量侮辱和诽谤原告人格的内容。
徐明星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通过“新浪微博”、“腾讯新闻”“今日头条”等网站刊登道歉声明,并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据记者了解,该案经过北京互联网法院和北京四中院的审理,已经支持徐明星诉请,即被告曾亮立即删除微博“币圈黄埔军校”与徐明星有关的全部微博内容,并在微博“币圈黄埔军校”置顶发布致歉声明等。
在微博可以看到,“币圈黄埔军校”标注为“财经博主、头条文章作者”,有31万粉丝,该博主被诉名誉侵权已不止一次。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国内知名电子竞技俱乐部皇族电子竞技俱乐部所在公司上饶市乐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币圈黄埔军校”在微博上大量散播原告RNG英雄联盟战队打假赛的不实信息,给原告公司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害。
该案件判决,被告曾亮在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上饶市乐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名誉权;被告曾亮在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书面向原告赔礼道歉、澄清事实、消除其言论造成的恶劣影响,并通过微博等网络平台向原告道歉;被告曾亮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1元。
随着互联网高速发展,互联网上名誉侵权案件增多,有知名律师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通过微信、朋友圈、微博、QQ、论坛等发布侵犯他人名誉权等不当言论,存在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为应对互联网侵权案件,2017年8月17日,全国第一家互联网法院在杭州成立,网上打官司变成现实。
2018年9月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正式挂牌,9月10日,法院受理第一起案件——今日头条“抖音短视频”诉百度下属企业“伙拍小视频”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