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发布,提出“到2025年,中国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规划中还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同年5月17日,全国政协召开“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专题协商会,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鹤指出,要支持数字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以开放促竞争,以竞争促创新。由此可见,关于数字企业的政策利好持续释放,数字企业的活力将加速迸发。
此外,根据工信数通2022年发布的《数字经济上市公司系列研究报告》,数字经济上市公司主要有如下特点:营业收入增长加快,科创板跑赢整体A股;超九成公司实现盈利,65%的公司利润同比增长;经营局面良好,债务风险整体可控;整体平均研发强度6.81%,显著高于A股整体水平;主板和创业板稳步增长,科创板动能强劲;行业发展各具特色,软件部分细分领域公司快速增长等。
基于数字经济企业的特殊性,在迈向资本市场的过程中,更要注重基础的合规、规范工作。笔者将对数字经济企业上市两大重点法律问题予以分析并给出建议,以期有所启发和帮助。
一、数据合规问题
随着《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逐步落地实施,数据合规监管逐渐增强。
数据合规问题总结起来,大致可分为数据收集合规、数据使用合规、数据管理合规、数据出境合规等几大类问题。
针对数据使用的合规性,发审委关注的重点一般有:数据使用范围是否满足最小使用原则?是否超出用户授权范围?使用用户数据进行商业化变现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侵犯个人隐私或其他合法权益的情形?
PART 1
案例
北京墨迹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墨迹天气”)招股说明书披露,墨迹天气通过用户基本信息(用户画像),用户使用墨迹天气APP期间的行为(包括定位、请求频率、浏览内容等),以及用户所在地区的天气数据等予以整合研究,使墨迹天气能够结合用户使用APP的场景与时间,精准推送如餐饮、出行、住宿等生活服务建议。
2019年7月16日,墨迹天气收到APP专项治理组发出的《关于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相关问题的通知》,被要求就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此,发审委重点关注墨迹天气使用用户数据是否合法合规,尤其是商业化变现的合规性,要求墨迹天气对照《网络安全法》《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规和司法解释,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侵犯用户隐私或数据的情况。
2019年10月11日,证监会发布公告称,墨迹天气IPO未通过。
建议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数据的收集和使用是否合规,是数字经济企业在上市时的审核重点,也是数字经济企业在日常经营中要额外注重的合规管理内容。
我们理解,对数字经济企业而言,其在完成数据的合规收集后,进而应确保数据的使用范围是控制在合规界限内的。如果是通过数据主体授权而获取的数据,则其使用应当符合数据收集时的约定范围,如果超出约定范围使用,则需要再次征得数据主体的明示同意。而对于通过公开渠道获得的个人信息及数据,其使用需要符合个人信息被公开时的用途范围,超范围的使用需要向个人告知并取得其明示同意。而至于用户数据的商业化使用,笔者认为,同样应以取得用户的有效授权为前提,进而保障商业化使用是公平合理有序的,不存在数据滥用。
综上,在数据合规方面,基于上市审核对数字经济企业的数据合规性审核也将越来越严格,作为数据密集型的产业,数字经济企业需要密切关注收集、处理、使用数据的合法合规性,是否遵循了最小必要原则,注意数据使用的范围界限、以更好的保障数据和信息安全,并顺利通过上市监管机构针对数据合规性的审核。
二、知识产权纠纷问题
在数字经济企业上市过程中,专利、著作权、商标和核心技术存在权属瑕疵或潜在纠纷是上市的重大障碍之一。
无论在哪个板块上市,知识产权纠纷已成为导致IPO折戟的重要因素之一。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五款规定,“发行人不得有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2021年4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发布《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其中3项常规指标和5项例外条款均包含企业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情况,以进一步强化科创板企业应有的科技创新属性,专利成为科创板上市企业科创属性的“硬指标”。
对数字经济企业而言,科创板、创业板无疑是最为适合的上市板块,无论是从科创属性的要求出发,亦或从专利、著作权、商标等知识产权没有纠纷、没有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角度出发,都应该注重自身的知识产权布局,做好知识产权管理,避免出现知识产权纠纷。
PART 2
案例
珠海智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融科技”)主要产品为高集成度、多通道智能电源管理芯片,包括锂电池快充放管理芯片、多口输出动态功率调节芯片和快充协议芯片
2022年4月15日,智融科技科创板IPO获受理。后续在第二轮反馈回复中,上市委对智融科技与英集芯之间的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利诉讼问题,以及珠海智融27件专利中有26件被提出无效的情况进行了重点问询。
据融智科技说明,自2022年5月以来,英集芯陆续对发行人提起3起诉讼,分别为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三起案件总计索赔接近7000万元。
2022年9月7日,上交所披露,智融科技在经历两轮问询后,撤回了科创板IPO申请。
建议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出,上市时遭遇“专利阻击”以及其他知识产权侵权相关诉讼,已经成为了数字经济企业上市的“拦路虎”。我们建议,针对数字经济企业上市前可能遇到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核心专利被提起无效程序等情况,企业应在上市前就聘请专业机构做好知识产权布局和知识产权体系建设,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和发展目标,建立完善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立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防范预案,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档案等,以主动防范知识产权风险。此外,企业还应当做好知识产权涉诉全面排查工作,针对有潜在纠纷可能性的知识产权,提前制定可行性高的应对预案。
数字经济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数字经济发展离不开资本的支持。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少不了资本市场这个“加油站”。现阶段的资本市场已培育和帮助诸多数字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运用资本的力量助力数字经济发展,而数字经济的长远发展,仍需要资本市场的持续协助和推动。数字企业要把握国家政策红利期,在推动自身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做好自身合规经营的前提下,以资本市场上市为目标,在开放、竞争、创新相互促进的过程中创造出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