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25日的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表示,要统筹管理数字人民币钱包,统一数字人民币认知体系,有效降低防伪成本。按照双层运营原则,采用共建、共享方式由央行和指定运营机构共同开发钱包生态平台,同时要实现各自的视觉识别和特色功能。“我们已经发现市场上出现了假冒的数字人民币钱包。”穆长春称。
与微信支付宝处于不同维度
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表示,大家依旧可以使用微信支付宝进行支付,只不过支付的工具里面,不仅包括商业银行存款货币,还增加了数字人民币的这个选项,两者并非处于同一维度。微信和支付宝是钱包,数字人民币是钱包里的钱。电子支付场景下,微信和支付宝这个钱包里装的是商业银行存款货币,数字人民币发行后,大家仍然可以用微信支付宝进行支付 ,只不过钱包里装的内容增加了数字人民币。
穆长春称,腾讯、蚂蚁各自的商业银行也属于运营机构,所以和数字人民币并不存在竞争关系。
数字人民币与纸钞和硬币人民币等价,是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的法币。而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互联网支付方式主要依靠商业银行账户中的存款货币交易,实质上是法币的支付通道。
数字人民币属于M0,即流通中现金的范畴,而人们放在支付宝和微信账户里的钱,则是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属于M2也就是广义货币的范畴。
数字人民币的特点
①支付路径短。只存在付款方与收款方两个点,不经过任何第三方平台。
②双离线支付。手机有电就能花数字人民币;
③可控匿名。保护消费者隐私,除政府部门在权限范围内调查非法交易的情况外,商户、第三方支付平台无权获取消费者的支付数据,消费者免受营销侵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