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5日晚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起诉币安后,不到一天的时间SEC再对Coinbase送出重拳,Coinbase被指控为未经注册的证券提供交易、经纪商和清算业务,与质押服务收取费用。
SEC主席在昨日也于各大主流媒体表达自己看法,在接受CNBC采访时表示SEC有信心赢下Binance和Coinbase的诉讼,并表示世界上已有数字美元「何须加密货币?」。有趣的是,Coinbase执行长Brian Armstrong也亲上火线,同样了接受CNBC采访,替加密货币产业辩护的同时,表达自己对此次诉讼的失望。
CEO:曾会谈30次,SEC都保持沉默
在采访的开始,主持人先给Brian Armstrong看了SEC主席昨日在CNBC的采访片段,针对SEC主席表示美元、欧元和日元已经实现了数字化,且这些数字化投资已经在大型的科技和汽车企业体现,「不需要加密货币」等言论有什么看法,Brian Armstrong回应:首先,他(Gary Gensler)提到的Coinbase上有1,600种加密货币,绝不是发生在Coinbase身上,我想他可能是指DeFi,Coinbase拒绝了90%的交易币种,Coinbase只选择适合的。另外,我想说的是加密货币不只是拿来交易,它也可以被拿来支付,甚至被拿来用于募款,像是乌克兰也募款2亿美金,我们不用政府决定或选择谁才是科技赢家,市场自己会决定。
Brian Armstrong说到自己在当初IPO时就有给予SECS-1表格,主持人接着丢出关键问题「在美国纳斯达克IPO不代表SEC同意Coinbase的商业模式,SEC网络执法前主席John Stark早就表示过,SEC完全可以改变心意回来制定其他规则。」对此问题,Brian Armstrong回应:那如果我们说加密货币是商品呢?我完全同意你说的,执法者绝对有权利在任何时候改变想法,制定新的规则,我们对此也是乐观其成,一定会遵守的。今天的情况是,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主席和SEC主席之间关于加密货币分类的相互矛盾。SEC声称除比特币外的所有加密货币都是证券的立场,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是其他国家金融监管机构的立场,Coinbase在过去一年里与SEC会面了30次,却没有得到任何关于他们如何改进的回馈,因此SEC在没有明确指导的情况下采取执法行动是不恰当的。
S-1表格:公司首次上市时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初始注册,通常是在首次公开募股或IPO之前。
SEC有7天考虑Coinbase的制定规则申请
Coinbase法务长Paul Grewal今日发布推文表示,在之前Coinbase有对SEC提出制定规则的请愿,Coinbase相信,如果SEC没有已经决定否决Coinbase的规则制定请愿,他们就不会对加密产业提起诉讼。
如今法院也注意到SEC近期对Coinbase的诉讼,针对SEC发布了一项关于Coinbase的短期命令,询问SEC是否已经决定回绝Coinbase的规则制定请愿。
SEC有7天时间做出回应(自美国时间6月6日开始计算),Coinbase法务长表示:我们仍然坚信一个原则,无论是来自立法单位或是监管者的规则制定,都必须在执法行动之前确立。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将近一年前首次向SEC提出规则制定请愿的原因。
法务长Paul Grewal告诉外媒The Block,Coinbase目前尚未决定是否下架任何资产、产品,他们持续对自己的分析有信心,认为自己的业务范围是合法的。